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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财务会计中,接受捐赠是一项重要的非经营性收入来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接受的捐赠应当根据捐赠的性质和用途,合理地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通常情况下,捐赠可以分为两类:货币性捐赠和非货币性捐赠。货币性捐赠直接以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形式提供,而非货币性捐赠则包括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对于货币性捐赠,企业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这是因为货币性捐赠通常不涉及企业的主营业务,而是作为一种额外的收入来源。在会计分录中,借方记录“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方记录“营业外收入”。例如,某企业收到一笔10,000元的现金捐赠,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元
对于非货币性捐赠,企业应根据捐赠资产的性质和用途,将其计入相应的资产科目。例如,如果企业收到一批价值50,000元的办公设备,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50,0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5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非货币性捐赠的计量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如果无法可靠计量公允价值,则可以按照名义金额(如1元)进行计量,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信息。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接受的捐赠收入属于应税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将捐赠收入计入总收入中。
非货币性捐赠如何进行后续计量?答:非货币性捐赠计入固定资产后,应按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原则进行折旧。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应根据捐赠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确保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捐赠收入如何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答:捐赠收入应在企业的利润表中作为“营业外收入”项目单独列示。同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应详细披露捐赠的性质、金额以及会计处理方法,以便财务报表使用者更好地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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