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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主要依据其取得成本确定。具体而言,企业通过购买、自行开发或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其计税基础分别为:答: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根据其法律保护期限或预计使用年限确定。如果法律保护期限和预计使用年限不一致,应选择较短的年限进行摊销。对于无法确定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估计其摊销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0年。
问题2:企业如何处理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答:企业应当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发现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计提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但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减值的合理性。
问题3:无形资产转让时如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答:无形资产转让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转让收入 - 转让成本 - 相关税费。其中,转让成本包括无形资产的取得成本和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合理费用。企业需准确记录和计算这些成本,以确保应纳税所得额的准确性。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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