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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需要按照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3)和中国会计准则(CAS 20),购买方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以及或有负债进行计量。在完成初始计量后,购买方还需考虑后续计量及信息披露的要求。对于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后续计量应遵循相应的会计准则。
例如,固定资产按折旧政策计提折旧;无形资产如果有确定的使用寿命则需摊销。对于商誉,每年末必须进行减值测试,若发现减值迹象,应及时确认减值损失。
此外,企业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与企业合并相关的信息,如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成本的构成、商誉的计算过程等。这有助于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使报表使用者能够更好地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
答:购买日的确定依赖于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上的所有权转移、管理层变更以及对被购买方经营活动的实际控制权转移。具体来说,当购买方能够主导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时,即可认为购买日已经到来。
企业合并过程中,如何评估被购买方的无形资产?答:无形资产的评估通常涉及专业估值师的帮助。常见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其中,收益法是基于未来现金流折现来估算无形资产的价值,而成本法则侧重于重建或替代该资产所需的成本。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取决于无形资产的具体性质及其所在行业特点。
在企业合并后,如何处理因合并产生的协同效应?答:协同效应指的是企业合并后可能带来的成本节约或收入增长。这些效应不应直接反映在合并报表中,但可以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A)部分予以说明。公司可以通过制定详细的整合计划,确保协同效应得以实现,并定期评估其进展情况。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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