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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过程中,正确填写资产的计税基础是确保税务合规和准确申报的关键步骤。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购置、建造或生产某项资产时发生的全部支出,这些支出经过调整后作为计算折旧、摊销等费用的基础。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资产,其计税基础的确认方法有所不同。对于接受捐赠的资产,其计税基础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取得的资产,若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计税基础,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另外,当企业发生债务重组并取得资产时,计税基础应当按照所放弃债权的账面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费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在持有期间对资产进行了改建、扩建或者改良,那么这部分支出也应当增加到该资产的计税基础中,公式为:
新计税基础 = 原计税基础 改建、扩建或改良支出 - 已计提折旧
确保每一笔支出都有据可查,并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答:政府补助通常不直接影响设备的计税基础。但是,如果补助是以“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的形式给予,并且明确用于特定资产的购置,则这部分金额可以从计税基础中扣除。否则,应将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在后续期间内分期确认为收入。
问题2: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如何确定?答: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其计税基础应为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这体现了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协调统一。
问题3:企业因技术升级而提前报废某项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部分能否在税前扣除?答: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因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经批准后可以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剩余未提足的折旧。但必须提供充分的理由及证明材料,如技术评估报告等。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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