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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务会计中,准确区分哪些资产属于投资性房地产对于正确编制财务报表至关重要。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了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土地和建筑物。除了上述明确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项目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租赁期满后收回自用的房地产,在租赁期间可以被分类为投资性房地产,但一旦决定自用,则必须重新分类为固定资产。这种转换涉及复杂的会计处理,包括对已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另外,部分企业可能会将某些房地产同时用于自用和出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合理划分这两部分的用途,则各自部分应分别按其实际用途进行分类;否则,整个资产应归类为自用资产。这要求企业在财务报告中提供详细的披露,确保信息透明度。
最后,政府补助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不被视为投资性房地产。这类资产往往附带特定条件,如使用限制或绩效要求,不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标准。
答:在制造业中,判断厂房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看其用途。如果厂房主要用于生产活动,则应归类为固定资产。若厂房用于出租给其他企业并收取租金,则可视为投资性房地产。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出租意图及实际操作。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未完工商品房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答: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未完工商品房应归类为存货而非投资性房地产。这是因为商品房属于开发产品,旨在通过销售实现利润,而非长期持有以获取租金收入或资本增值。
问:酒店业中的自有物业如何分类?答:酒店业中的自有物业通常用于经营住宿业务,因此应归类为固定资产。但如果某部分物业专门用于出租给第三方且具有独立的租赁协议,则这部分可以考虑作为投资性房地产。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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