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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财务管理中,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
根据会计准则,企业需要对这些资产进行合理的折旧处理。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其折旧计算和账务处理有特定的要求。为了确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必须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步骤。
首先,要明确租赁性质是否为融资租赁。这通常通过判断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是否有购买选择权,以及租赁期占资产使用寿命的比例等因素来决定。一旦确认为融资租赁,企业需记录租赁开始日的资产价值,即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加上初始直接费用。
接下来,企业应定期复核折旧政策,确保其持续适用。例如,若发现某项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发生变化,可能需要调整折旧年限或方法。同时,对于提前终止的租赁合同,企业应及时停止对该资产计提折旧,并重新评估剩余未摊销的租赁负债。
答: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主要依赖于几个关键指标,如租赁期是否超过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通常为75%以上),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是否接近或等于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是否有优惠购买选择权等。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何确定?答:折旧年限应基于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参照同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企业还需考虑资产的技术更新速度和实际使用情况,以确保折旧年限的合理性。
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如何处理已计提的折旧?答: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时,企业应立即停止对该资产计提折旧,并重新评估剩余未摊销的租赁负债。对于已计提的折旧,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但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及其影响。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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