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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土地增值税清算规定是在2006年12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自2006年12月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对于二手房交易,虽然不直接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但在实际操作中,税务部门也对二手房交易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规范。
具体来说,二手房交易中的土地增值税清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确定计税依据**:二手房交易的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房屋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及相关税费后的增值部分。
2. **适用税率**:根据增值额的不同比例,适用不同的税率。例如,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但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
3. **减免政策**:对于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如居住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可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答:二手房交易的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是房屋转让收入减去房屋原值及相关税费后的增值部分。具体计算时,需提供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手房交易的土地增值税税率是多少?答:二手房交易的土地增值税税率根据增值额的比例不同而有所区别。例如,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50%但未超过100%的部分,税率为40%。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是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答:根据现行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如居住满五年且是唯一住房),可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具体条件和程序需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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