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与成本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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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与成本法的基本概念
在财务会计中,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主要分为权益法和成本法

具体而言,如果企业以现金方式取得某公司20%以下的股权,则通常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公式为:投资成本 = 实际支付金额 -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相比之下,权益法要求投资方根据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亏损时,投资方需相应调整其投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
两种方法的应用场景及影响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无重大影响的情况,即持股比例低于20%且无法参与决策的情形。
而权益法则适用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一般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或者共同控制(持股比例超过50%)的情况。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需要关注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及其利润分配政策,因为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投资方的投资收益。
例如,若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投资方持有30%股份,则投资方应确认投资收益:30% × 100万元 = 30万元。
常见问题
如何判断是否应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答:关键在于评估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若持股比例达到20%以上且能施加重大影响,则适用权益法。
成本法下,何时需要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答:仅在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时,才需调整投资账面价值,减少投资成本。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投资方应如何处理?答:投资方需按持股比例分担亏损,减少投资账面价值;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减至零,还需进一步确认额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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