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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盈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育费是否交所得税?
【解答】
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包括:(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从上述规定来看,并未将幼儿园按规定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作为免税收入。因此,不论公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还是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均不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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