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买房送车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吗?
【解答】
总局层面并没有明确的政策,下方广东税务的“口径”较为宽松,也符合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具体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定当地口径及具体的细节操作。
《广东国税营改增试点行业纳税遵循指引》“2.42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同时赠送车位或储物间,在购房合同中明确注明赠送车位或储物间的行为,且不再就赠送车位或储物间与购房者签订合同、不单独为购房者开具发票的,可认为其赠送车位或储物间的销售额已经包含在销售房地产项目的销售额中,因此赠送车位或储物间行为无需视同销售。”
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高校食堂取得的收入是否要交增值税?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点击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上一篇:个人出租住房,是否交土地使用税?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