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如何征收契税?
【解答】
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
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同时废止。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失效。
特此公告。”
更多相关知识请点击:申报契税应提交哪些资料?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点击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上一篇:申报契税应提交哪些资料?
下一篇:哪些人可以下载移动数字证书?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