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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股权分红属于计提社保的工资总额,因为根据规定以下为计算缴费基数的依据:奖金,包括: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因员工取得的虚拟股权分红属于劳动分红,为工资总额中的奖金,应作为社保的缴费基数。虚拟股份分红的会计处虚拟股激励主要方式:在公司业绩等指标达到公司规定标准,公司就要按利润的一定比例给虚拟股权持有员工支付利润。该虚拟股份分红属于短期利润分享计划,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应当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一)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二)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1、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企业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2、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3、过去的惯例为企业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员工取得虚拟股份时,以及员工离职收回虚拟股份时,公司不做会计分录。有些公司会让员工认购些虚拟股,可以在认购时做其他应付款。满足条件确认分红时计提: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虚拟股分红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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