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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网约车平台公司,专车服务的司机与平台没有雇佣关系,当该公司全额确认我们约车使用的客运服务收入的时候,那么支付给专车司机的分成费用如何处理公司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列支?
【案例2】
某网红直播公司,红人与平台也没有雇佣关系,用户充值购币的款项公司会按照实际消费的金额计入公司会计收入,那么按照约定分成给红人的费用如何处理公司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列支?
【分析】
两个实例有个共同点,专车司机和直播红人都是新经济下衍生出来的新职业岗位,他们通过移动互联网工具便捷的与众多个人用户发生交易,并与平台分成后取得收入,对于平台公司,从实务上这些个人无法直接提供有效的发票支持此类支出抵扣,而从商业逻辑上他们两者之间的分配体系也没有直接扣除 20%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空间。
【对策】
网约车平台公司,选择各地有汽车租赁资质的公司成为服务商,要求专车司机以带车加盟的方式为本地汽车租赁公司的合作者,平台公司与汽车租赁公司结算,并取得汽车租赁公司开具的合规发票。
网红直播公司,选择了两种模式,收入较高的红人推动其注册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由工作室向公司开票结算,收入较低的红人,选择部分经纪公司合作进行结算并取得合规发票。
个人独资企业: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出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权利义务上,企业和个人是融为一体的,企业的责任即是投资人的责任,也无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它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3、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管理相对宽松,对建账要求较低,在税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额或定率征收。
4、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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