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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员工食堂用农产品直接从农民手里收购的,怎么列支?
回答:
(1)如果不是餐饮企业或农产品加工企业,如果从农民手中购买农产品,可以要求其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没有发票不得扣除其相关费用。(小陈税务顺便说一下,代开发票时没有相关税费哦,按相关自产规定,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2)如果从非自产农产品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处购买,对方应领取发票并开具,没有发票不得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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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超老师:会计师、税务师,财税实务专家。 5A级事务所从事税务鉴证、顾问和税务咨询实务工作多年,擅长进行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和纳税筹划的实务运用。20+年奋斗在中小企业财税实务第一线,实战经验丰富,心得独到。曾在多家全国性的知名会计培训机构(面授)担任会计实操讲师,洞悉理论与实操的差异,知晓企业所需与学员所求,所以授课特别接地气,并且在国内首倡“税会一体化”教学法,让税会的实务运用不再是一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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