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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收入确认的“五步法”原则是什么吗?新兴行业电子商务该如何运用“五步法”呢?快来看下吧!
一、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修订的收入准则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围绕核心原则,确定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
(一)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三)三确定交易价格
(四)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五)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新修订的准则保持了与IFRS《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一致,收入确认标准更符合实质性原则。
二、对某一时点转移控制权的认定的五个迹象(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一)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二)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三)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四)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三、满足其中任一条件即可认定控制在某一时段内转移,从而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一)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二)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四、电子商务背景下收入五步法的运用要点
(一)如何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在电子商务时代,很多网络订单均并没有看到纸质化的合同,那么如何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经一方要约,另一方承诺即告成立。《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和
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网上订单收入确认解析:商家将包括价格、规格等商品信息且展现在买家面前,即为要约;即使无设定价格的有效期,也不影响其要约的性质。消费者将此种商品放入购物车中,点击“确定”选项,即作出了对商家要约的承诺,网络合同就此成立。
(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要约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应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撤销或对要约加以限
制变更和扩张。即承担形式拘束力的义务。而受要约人负有接受相对人的要约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即强制承诺义务。所以电子商务时代,要约人要约一发出,受要约人一承诺,即合同成立。
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很多情况下,合同中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均明确列示与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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