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单位应该支付二倍工资吗?

来源: 重庆税务 编辑:fengjunyan 2020/10/27 18:34:32  字体: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5日,吴某到某网络科技公司工作。公司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中载明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吴某的工资报酬为4000元/月,且工资报酬中已包含用人单位应为吴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吴某不再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吴某不得因社会保险问题向单位主张权利。

2019年11月4日,吴某因自身原因辞职。2019年11月23日,吴某申请仲裁,要求网络科技公司支付其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11月4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吴某认为,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免除了用人单位的缴费义务,相关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整个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在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应视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

争议焦点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条款违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否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

裁决结果

仲裁委员会审理认定,虽然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网络科技公司不应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

案情分析

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某些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其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存在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条款,这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写明吴某的工资报酬中已包含用人单位应为吴某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吴某不得因社会保险问题向单位主张权利。该条款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同时也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但该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如合同期限、劳动岗位等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网络科技公司与吴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部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

此外,即使劳动合同全部无效,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另一倍工资,也无法得到支持。因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与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事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前提是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瑕疵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亦不能否认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

快来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

徐新荣老师讲解的

零基础一般纳税人真账全盘实操吧!

本课程适用于零基础、考了证书没实操经验、想从事会计工作的学员!徐老师手把手带着大家学习上岗实操课,从会计人员的必备知识如:怎么申请发票、开具发票、认证发票等;再到一步步带着大家做一套商业企业的全盘账(提供电子版仿真票据用来练习)、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增值税、所得税等常见税种的纳税申报等五大模块全方面位助您提升实战能力,本课程非常系统全面,涉及到了企业财务的方方面面,学完后均可独立完成企业的做账与报税工作,既可以可以胜任没买软件小公司的会计,也可以胜任大中型企业的会计工作。为您的财务职业发展增加底气和机遇。心动不如行动,快来一起学习吧!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正保会计网校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