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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产品质量出问题,支付罚款、赔偿金能否所得税前扣除?
【回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但企业与客户签经济合同中约定罚款(即经济赔偿款)、违约金等不属违反法律、法规行政罚款,可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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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仁德老师:税务师,实战型企业培训讲师、财税顾问。从事税务工作二十多年,包括十五年税务稽查、两年征管、五年税政法规工作。目前在全国多家纳税人俱乐部及各省讲授房地产和建安企业全盘财税管控核算再造、房地产企业三大清算实操和营改增应对等财税实务课,培养了众多财务总监。近年来,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作财税内训,并担任多家房地产和建安企业集团的财税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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