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问题】
售楼部、样板房的税前扣除是怎么判定的?
【回答】
1、在小区内、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费用,应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
2、在主体内修建临时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
3、房地产企业利用规划配套设施(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资本化,与配套一并处理。
4、对租用房屋装修为样板间,其装修支出应作销售费用,不能在土地增值税前扣除。
(点击图片即可报名)
还想学习更多财税知识吗?快来看于仁德老师讲解的房地产项目税负测算和全价值链筹划应对吧!
于仁德老师:税务师,实战型企业培训讲师、财税顾问。从事税务工作二十多年,包括十五年税务稽查、两年征管、五年税政法规工作。目前在全国多家纳税人俱乐部及各省讲授房地产和建安企业全盘财税管控核算再造、房地产企业三大清算实操和营改增应对等财税实务课,培养了众多财务总监。近年来,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作财税内训,并担任多家房地产和建安企业集团的财税顾问。
1、掌握房地产企业项目启动前和运营全程全税种税负测算方法和实施技巧,会利用测算模版高效准确地针对项目变化做出高效精准的税负测算及分析;2、针对税负测算发现问题结合行业特点和各税种核算内在机理,通过业财深度融合,进行全价值链纳税管控和筹划应对。
更多各行业的晋升经验,税务知识,账务处理,天天可看免费直播(听直播,立领代金券,最高可领100元!),惊喜多多!尽在正保会计网校-开放课堂,点击进入了解更多>>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