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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纳税人取得服务品名为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往宿费是以个人账户支付的,这种情况能否允许抵扣进项税?是不是需要以单位对单位对公账户转账付款才允许抵扣?
【回答】
其实现行政策在住宿费的进项税抵扣方面,从未作出过类似的限制性规定,纳税人无论通过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支付住宿费,只要其购买的住宿服务符合现行规定,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且,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不仅是住宿费,对纳税人购进的其他任何货物、服务,都没有因付款账户不同而对进项税抵扣作出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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