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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个税汇算正在进行中,不少家庭都在思考如何分配个税扣除项目,更好享受税收优惠。今天咱们就来详细梳理一下各类扣除项吧~
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需要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税,并在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具体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减免税额-已预缴税额
公示看起来复杂,但通过个税App,纳税人只需要填入相关信息,即可自动计算出相应结果。
公式中,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涉及纳税人主动填报,这部分扣除项目夫妻之间有不同的分配方式,在真实填报的基础上自由组合扣除项,可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一、7个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01.只能由夫妻一方自己抵扣的项目
扣除主体和方式
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扣除标准
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扣除主体和方式
继续教育的扣除主体以纳税人本人为主。注意: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扣除标准
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扣除主体和方式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02.不能分摊,但可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项目
扣除主体和方式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扣除标准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且不得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享受。
特殊情况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 100% 扣除,也可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50%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主体和方式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扣除标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03.可以分摊,也可选择夫妻一方扣除的项目
扣除主体和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扣除主体和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扣除标准
2023年1月1日起,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
二、涉及填报的其他扣除项目
扣除主体和方式
作为先行试点城市,上海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12月31日前,已经完成个人养老金缴费的纳税人,可以在个税App填报享受个税扣除。
扣除标准
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中据实扣除。
扣除主体和方式
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可以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扣除标准
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注意事项
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参照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产品指引框架及示范条款开发的、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保监会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
要确认您购买的保险产品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主要关注保单凭证上是否有注明税优识别码。
扣除主体和方式
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标准
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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