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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残疾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吗,怎样操作?
【答案】
根据《关于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所得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告》(津政发[2017] 3号)文件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您可通过个税APP-个人中心-个人信息可享税收优惠模块,首先添加相应税收优惠情形。完成添加备案后,您可以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时录入相应“减免税额”( 应纳税额的50%), 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如果您有可退税款,系统会自动询问您是否申请退税,只要您提供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即可直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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