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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具专票后还能享受增值税免税吗?
【答案】
不能。
举例1:A公司为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1年9月销售额12万元,其中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为10万元,是否享受免征增值税?
分析:“电子专票”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因此,该公司应当就开具增值税电子及纸质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正常计算缴纳增值税。
举例2:B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2021年第三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时,因开具专票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分析: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因此,B公司可以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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