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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过污水处理后向外排放的在标准值内的污染物,缴纳环保税吗?
【答案】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明确“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
所以,企业向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经处理后对外排放属于缴纳环保税的应税行为,应当按规定缴纳环保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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