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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滞销过期主动报废销毁处置,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liuyi 2022/04/01 16:31:15  字体:

【问题】

产品滞销过期主动报废销毁处置,进项税是否需要转出?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非正常损失购进的货物,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对于企业因产品质量原因或者产品滞销过期而主动销毁的货物,不属于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无需做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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