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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需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实务中会计们并没有严格这么做。最常见的,做利息收入分录时,基本上所有的会计都会把分录做成两个借方,借:财务费用(红字),借:银行存款。这种变通估计是某个老会计的经验传承。道理是什么呢?是为了取数方便,做费用分析时只看借方发生数就行了。
做会计分录时借贷方应一一对应。一借一贷、一借多贷、多借一贷都是规范的做账方式。我还清晰记得,上大学时老师讲《基础会计》,明确说不允许做多借多贷的分录。参加工作后,我一直牢记这一教诲,做账时尽量避免出现多借多贷。但多借多贷的分录不时还会看到,真避免不了吗,总觉得这是思路不清造成的。
会计凭证的摘要怎么写才算规范呢?总结三点吧。
一,格式统一,摘要应为完整的主谓宾句式,说清楚部门、经办人、经办事项,如“财务部李四借差旅费”;
二,简洁明了,以发电报的精炼把意思表达完整,每条摘要力争控制在15字以内;
三,一事一记,对于多借多贷的分录应分别撰写摘要,不能一条摘要管到底。
会计分录做错了,怎么改正?如果当月发现,把分录直接改过来就行,只当错误不存在。如果跨月了才发现,在错误分录不影响会计报表时,可以在财务软件中反结账,把分录直接改过来,仍当错误不存在;要是错误分录会影响到报表,这就必须做调整分录。正确做法是,先用红字做一遍原分录,然后做正确的分录。
会计在做账的时候如果删除了凭证,凭证断号就出现了。断号了怎么办?终极思维应该是避免删除凭证,做错的保留,红字改正。但会计人员一般不愿意做红字,不愿意留下自己做错账的案底。这就需要考虑怎么填补断号了。思路是把最后面的分录移植过来,但要注意一个问题,不可让票据时间超前于记账时间。
以前学会计的时候,有个配比原则。这个原则折磨了我多年,当确认收入的时候,都要很费劲地去匹配相应的成本。这条原则最初大概是针对生产制造型企业提出的,当第三产业兴起后,收入与成本的对应关系越来越模糊。何为成本,何为费用,很难界定出边界。如果成本都费用化了,收入又如何能配比成本呢?
确认收入时建议尽量通过“应收账款”中转。有的会计为了图省事,现销时直接做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省事了未必就是明智的,不妨多走一步,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个中的好处在于:①未来对账方便;②可借助软件里的应收模块归拢客户数据。
发工资为何要通过中转科目“应付职工薪酬”呢?有个说法是,工资先计提,后发放,计提了就成了负债,为区别于其他负债,因此单设了这一科目。那直接发放工资,总该可做分录为“借:管理费用-薪酬(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贷:现金”吧,为什么不这样简化呢?原因是简化后统计薪酬会不方便。
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两项的填写有个细节需注意。如公司资金管理欠规范,员工备用金借、还款频繁时,机械按资金流向编制现金流量表,会同时撑大两项的总计金额。这可能导致记录与真实脱节。建议将借、还款的差额仅填列于一项中。(作者:袁国辉 经授权,尊重原创,来源:指尖上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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