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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联合,对在本市参保缴费,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行业的企业,阶段性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缓缴政策。
6月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在前期已将5个特困行业纳入社保缓缴政策范围的基础上,将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纳入缓缴政策实施范围。
那么,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最迟啥时候缴清?
申请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最迟应于2023年2月23日前缴清。逾期未缴的,从2023年3月1日起,对已缓缴的三项社会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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