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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是一家新型材料研发制造企业,它的产品种类繁多,更新迭代快,部分产品研发期较长,所以,有时候未能及时取得增值税发票等抵扣凭证。在这种情况下,老板提出了疑问,这会不会影响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呢?
风险提示:企业因日常发生的业务数量繁多,有时候未能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的税前扣除凭证。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将相应的支出违规进行税前扣除,容易产生涉税风险。
特别提醒:
1. 甲企业在业务交易时,需注意上游供货商或服务提供商能否及时开具发票。
2. 在入账时,还需注意取得发票是否符合规定、票面信息是否与经济业务一致等细节。
3. 如果上游客户是依法无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自然人,企业相应的支出,应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4. 企业在日常业务中,如果未能及时取得发票的,要做好记录跟踪,对不符合规定的成本费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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