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应税凭证数量应如何填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那个人 2022/12/05 15:45:04  字体:

【问题】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应税凭证数量应如何填写?

【回答】

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

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 实务会员全新升级,岗位体系化课程,助力会计职场跨越,分为3阶段好课:会计上岗,总账会计,主管经理。学习财税知识,提升实操能力,点击了解详情>>    财会职业能力测评>>

更多推荐:

什么是股权激励?按什么税目计征?

这些凭证免征印花税,你都知道吗?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