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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授权的办税人员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在首页选择: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点击左侧“蓝字发票开具”进入二级界面。纳税人可通过“立即开票”、“发票草稿”、“扫码开票”、“批量开具”等模块进入相应发票开具模块。
下面以“立即开票”为例
展示开具流程
1、点击“立即开票”选择发票类型、特定业务等信息后点击“确定”进入开具表单视图界面,填写开票信息。
2、办税人员可以点击名称右侧图标,跳转到“客户信息查询”,可选择之前已维护的客户,点击“选择”后,购买方信息自动填入。也可以手工输入购买方信息,系统提供智能联想。
3、填写完购买方信息后,填写开票货物、劳务信息,点击“含税”按钮可切换为不含税模式,办税人员可自行选择。点击“项目名称”的右侧图标,可选择已维护的项目信息,或者手工输入货物、劳务名称,系统自动联想商品编码。
4、办税人员还可点击右上角“切换至票样视图”切换视图。
如需添加折扣,选中需要折扣的项目,点击“添加折扣”,选择所需的折扣方式即可。
5、发票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草稿”,保存所填信息并同步到发票草稿模块;
6、点击“预览发票”,预览正式票样的发票内容;
7、点击“发票开具”,系统将对发票填写规范、业务逻辑进行校验:校验通过,系统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加盖电子印章并生成电子发票,显示开票成功提示;校验不通过,则显示失败的原因。
8、开票成功后,全电发票自动交付至购买方税务数字账户。如需其他交付方式,可在开票成功界面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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