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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办理渠道有哪些?
【回答】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可由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申报;也可由纳税人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由纳税人本人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办汇算清缴路径:被投资单位的负责人或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模块,则进入“生产经营”申报模块,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填写申报数据保存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若需补交税款,从左侧【税款缴纳】模块进行缴款。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汇算清缴路径:被投资单位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按钮即可进入操作界面(已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可直接登录操作,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后才能进行登录操作)。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据实填写申报表数据,点击【申报】,若需补交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认缴税】。
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汇算清缴路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选择申报年度,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收入成本信息、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其他税前减免事项等确认申报信息,若需补交税款,点击缴款即可。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有误可进行更正/作废申报。
四、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路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选择申报年度,确认申报信息,系统根据历史申报数据,自动归集需要调增的数据,纳税人可修改报表的“应调整的其他费用”,如需调整“可减免税额”,须填报附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注意: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前,需先填写《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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