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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方延迟付款支付的违约金,如何开具发票?
【回答】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由于客户未按约定时间付款产生的违约金应按照实际发生业务情况据实开具发票。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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