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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力度不断加大,数字化电子发票抵扣勾选的问题已成为热点。为方便纳税人更好完成抵扣勾选,梳理了相关高频问答,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Q: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被部分冲红后,是否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抵扣勾选?
A:可以。可抵扣勾选的税额为原发票票面税额与所冲红的发票税额之差。
Q:进行发票抵扣勾选后,但未进行用途确认和增值税纳税申报,可否撤销?
A:可以。若纳税人需对“已勾选(抵扣)”发票的状态进行调整,进行如下操作:勾选状态选择“已勾选”,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可查询当前税款所属期已勾选的发票。勾选要撤销的发票信息,点击【撤销勾选】按钮,提示提交成功即完成操作。
Q: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勾选海关缴款书?
A: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办税中心】-【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勾选】,点击“海关缴款书”即可勾选海关缴款书。
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
Q:税务数字账户中应该如何查询历史抵扣信息?
A: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办税中心】-【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勾选确认】-【抵扣勾选】-【统计确认】,点击右上角“查看历史信息”。
选择左上角需要查询的税款所属期,即可看到下方历史抵扣统计表。
Q:在进行不抵扣勾选后,在不抵扣勾选模块查询不到相关发票数据?
A:不抵扣勾选模块只能查当期进行过不抵扣勾选的发票信息,请核实不抵扣勾选操作的所属期,如需查看往期不抵扣查询的发票数据,可到全量发票查询模块、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前台查询。如需将认证为不抵扣勾选的发票重新用于抵扣,则需向税务机关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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