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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子税务局中申报印花税的路径是什么?
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模块申报印花税。
在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企业如何判断适用“按期申报”还是“按次申报”?
“按期申报”的纳税人,系统会自动分别带出1条税种认定对应的税源信息,纳税人可通过“增行”按钮添加税源信息;“按次申报”的纳税人,可以自由添加税源信息。
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应税凭证税务编号”如何填写?
不需进行填写。当《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全部必填项目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
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应税凭证编号”如何填写?
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可不填写。
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应税凭证名称”“数量”如何填写?
【应税凭证名称】: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
【应税凭证数量】:逐份申报应税凭证时填1,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
在电子税务局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时,“子目”如何填写?
【子目】: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
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优惠,需要在税源信息采集里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吗?
不需要。有其他减免税情况的,必填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企业之间发生的商品买卖行为未签订合同,是否需要申报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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