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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如何申请纳税信用修复?可以重新评价为A级吗?
【回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可在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失信行为纠正情况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状态,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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