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承租人出售资产如何确认销售金额?

来源: 辽宁税务 编辑:那个人 2024/04/19 16:35:38  字体:

【问题】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出售资产如何确认销售金额?

【回答】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承租人出售资产不确认销售金额。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 )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你是否也有这些就业问题?快来看破局之道!

增值税加计抵减和增值税留抵退税怎么区分?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