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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税在实际发放工资的下个月申报缴纳,企业有时资金紧张会存在两个月的工资一起发放的情况,由于两个月的工资合计会超过5000元,那么,两个月一起发工资会多交个税吗?
【回答】
新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简单说,就是新个税法是按年来计算,会以年度的累计数据来计算个税。
【举例】假设员工月工资4000元,每月除了减除费用5000元,没有其他的扣除项目,1月由于公司资金紧张没有发放工资,2月发放了1-2月工资8000元,在计算2月个税时用的是1-2月的累计收入8000元,以及1-2月的累计减除费用10000元,累计收入小于累计减除费用,不需要缴纳个税。
因此,只要是年度内发放的工资,不论在哪个月发放,都不影响全年合计的个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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