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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耕地占用税有哪些不征税、免税和减税政策?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规定:
▷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 军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二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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