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转租房产能否简易计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那个人 2024/09/20 15:42:05  字体:

【问题】

转租房产能否简易计税?

【回答】

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第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转租房产能否适用这个政策呢?按照总局的相关解释,上述规定中的“取得”包括购置、自建、租入等情形。因此,转租能否适用简易计税政策,要看租入的时间是否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

比如:2015年租入的房产,对外转租,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政策;2018年租入的房产,再对外转租,则不能适用简易计税政策。

更多推荐:

免费资料 会计培训 财税政策

简易确认式申报操作指南:快速上手步骤!

财会证书含金量排行榜:这些证书值得拥有!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