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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租入不动产后发生的装修费能够进项抵扣吗?
【回答】
一般来说,如果租入的固定资产仅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则取得的租金和装修费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若租入的固定资产仅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用途的,则取得的租金和装修费专用发票不得抵扣。
需要注意的是,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上述政策规定允许全额抵扣的进项税额,是指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相应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包括租入相关资产后支付的装修费、取暖费、物业费、维护费等各类费用对应的进项税额。
政策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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