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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的代建行为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案】
参考《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问题解答(建筑服务业)》(赣国税营改增办发[2016]51号)的规定: “十三、代建行为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营改增试点政策及国税函[1998]554号文精神,对代建工程业务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如工程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代建单位只负责代办手续及工程监管,代建单位收取的管理费按提供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二)如工程施工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且代建单位与业主间不需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代建单位按提供建筑服务征税,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施工单位按提供建筑服务征税,向代建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三)如工程施工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且代建单位与业主间需要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代建单位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向业主开具增值税发票;施工单位按提供建筑服务征税,向代建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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