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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4月1日起自然人代开发票,是否可以适用免征增值税?
【答案】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然人发生的业务(跟不动产相关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可以适用免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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