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给讲师1万交通补贴 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问题:我公司2020年6月份聘请北京的财税老师给高管培训,发放给讲师1万元的交通补贴。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属于“劳务报酬”?
答案:属于“劳务报酬”。
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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