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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办理2019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的纳税人,请在6月及时办理!
根据税法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纳税人需要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是在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多退少补。如果纳税人属于需要退税的情形,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纳税人需要补税(符合规定的免予汇算情形除外),未依法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 可能面临税务行政处罚,并记入个人纳税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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