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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能享受哪些优惠?
答案:《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以下简称16号公告。
公告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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