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交社保和发工资不在同一个单位,如何填工资总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xiemengxue 2021/02/19 15:46:59  字体:

【问题】

深圳市是分公司,在深圳就职工作的员工,购买的是深圳社保,但是发工资的是总公司,申报的时候有个“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怎么填写?

【答案】

深圳税务答:《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1990年1月1日)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用人单位按照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及为其实际支付的劳动报酬总额来填写申报表中的“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该企业应填写深圳市分公司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

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