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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随机发放的微信红包用于促销,如何账务处理?
【答案】
转入微信余额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
贷:银行存款
促销时:
借:销售费用-宣传费
贷:其他货币资金
应交税费-个税
参考:
《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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