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哪些情形可免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xiemengxue 2021/03/25 17:29:21  字体:

【问题】

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哪些情形可免税?

【答案】

1.不征、免征增值税:

(1)销售额未达到每次(日)500元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个别地方不再代开500以下)。

(2)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4)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5)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6)2020年1月1日起提供生活服务的,免征增值税,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其他免征增值税项目,详见《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地址: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首项/纳税服务/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

2.免征增值税的,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不征收。

3.对免征增值税项目,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自动打印“***”。

正保会计网校财税问答

学习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点击进入>>

实务学习指南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