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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们在说到职工福利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时候总是会混淆,本篇文章就带大家来区分一下两者的区别,再来讲解一下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起来看看吧!
一、职工福利费与业务招待费的区分
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结论:职工福利费是为员工支出的列明费用,而业务招待费属于招待外部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1.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的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如有查补的此类收入也应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销售(营业)收入一般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2.业务招待费与其他费用的区分,赠送的礼品记入招待费还是业务宣传费?
如:化妆品公司赠送给客户本企业生产的香水,或印有本企业Logo雨伞帽子等,应计入业务宣传费,因为此类产品的赠送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
如赠送的是外购的并无此类logo的产品,则应计入招待费。
结论:赠品有宣传作用计入宣传费,否则应计入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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