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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的变化,现在微商变得越来越普及,微商与电商相比,范围较小,电商是利用所有网络来实现所有商务活动业务流程的电子化。
微商则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即借势移动互联网工具赋能渠道、链接用户在传统渠道与电商渠道通过社交新零售的一种创新模式。
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微商的主要经营形式以及相关财税处理。
一、微商主要模式
(一)代理模式
企业营销主要依赖于代理商团队,企业在各个地区招聘代理,然后通过这些代理,再发展下线经销、分销、零售队伍;企业只需要负责对口联系这些代理商,其他工作都不需要介入。
(二)直营模式
即直接销售的模式。很多时候因为产品利薄不能够发展中间代理商,而是采取直接将产品从商户销售到客户的一种模式。
(三)分销模式
通过无限裂变的圈子理论由品牌商层级逐级往下发展层级代销品牌商产品的不断裂变的销售模式。
常见的有微信分销模式。其本质是下级的分销商代销品牌商的商品或服务,从品牌商也即一级分销商获得推销商品或服务的报酬(佣金)。目前主要有三级分销。微信三级分销,只要下级在发放的专属二维码在商城消费,上级可以获取一定比例的佣金,而这佣金是商城通过降低自己利润空间向推荐者发放报酬。也就是每一个分销商的下级分销商卖出商品,上级分销商可以拿到推广佣金。
二、主要微商模式下的账税处理
(一)代理模式
1.财务处理:
(1)业绩返点计算:
如果总代A的自身销售业绩为10万,直属团队为一级A、一级B、一级C业绩各5万,总代A团队总业绩=25万
总代A团队提成=25*8%=2万
一级A、一级B、一级C业绩各5万,各提成=1500元
总代A实际级差奖=团队总提成-扣ABC奖金后=2万-3*1500=15500(元)
(2)利润核算:
对于此种模式的微商代理模式,譬如总代A代理订货属于买断型,销售出去按照进销差价作为销售毛利,减除管理运营费用、返佣支出费用就是自己的商品的利润。
2.税务处理:
(1)增值税:对于总代A的业绩返点,若有总部统一结算,比如得到的15500元,对公司而言属于代理经纪服务,对个人来说属于佣金劳务报酬需要给总部代开具发票。对于ABC也由总部结算的奖金,也需要给总部开具发票。
(2)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来说属于佣金劳务报酬,由总部支付方代扣代缴个税。
(二)分销模式
微信分销的账务处理分析:微信分销实质上是一种收取手续费(佣金)的代销方式。
实际上,下家分销品牌总部微商城货物,微信分销商几乎零投入,当买家订单提交时,货款由总店统一收取,由于分销商推荐消费者购买,给予分销商佣金,即为分销业绩报酬,实际是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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