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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是多少?
【回答】
提取盈余公积的比例根据不同的会计准则和国家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在中国的会计准则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企业所得税》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可以选择将部分利润提取为盈余公积。
具体比例为,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可提取10%作为盈余公积;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可提取5%作为盈余公积。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中国的会计准则下的规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应根据所适用的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核实和执行。同时,建议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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